2022年中秋、國慶“雙節”將至,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強化作風建設,持續加固中央八項規定堤壩,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鶴壁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鶴壁市民族宗教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可民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問題。2014年2月至4月,時任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劉可民借用管理服務對象某置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竇某某一輛奧迪轎車,供其兒子使用。此外,劉可民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3月,劉可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淇縣農業農村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三中隊原負責人王文慶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21年12月,王文慶借母親去世之機,違規收受19名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共計9400元。核查期間,王文慶主動退還以上所收禮金。2022年7月,王文慶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3.鶴壁市淇濱區鉅橋鎮汪常村原黨支部書記王長玉違規套取項目資金用于公款吃喝問題。2013年8月,王長玉通過偽造施工合同,套取“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19000元,其中14400元用于支付村“兩委”干部吃喝費用。2021年12月,王長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鶴壁市山城區鹿樓中心衛生院副院長付向軍違規私車公養問題。2021年1月至2月,付向軍違規使用單位加油卡為個人車輛加油5次,金額共計768.09元。在組織核實過程中,付向軍如實說明本人違紀事實,并主動上交違紀所得。2021年11月,付向軍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標簽: 鶴壁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典型問題